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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 港大四子申法援1‧20再訊

4名被告昨在區院提訊。(黃仲民攝) 4名被告昨在區院提訊。(黃仲民攝)
4名被告昨在區院提訊。(黃仲民攝)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今年7月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事後4名港大學生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案件昨天在區院提訊。因4名男生均需時間申請法律援助,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再提訊,他們續准保釋候訊。
4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4人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他們也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圖地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案件編號:DCCC 9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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