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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法律地位尚未釐清 涉違國安案延明年初訊

蔡耀昌列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楊志權攝) 蔡耀昌列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楊志權攝)
蔡耀昌列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楊志權攝)
【本報訊】已被政府取締的支聯會、其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表示,由於支聯會已告解散,破產管理署正研究它的法律地位。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擔心,如果法庭決定由署方代表支聯會應訊,會侵害支聯會應有法律權益。案件現押後至明年1月10日,等待控方與破產管理署商討,以及警方進一步調查。
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大律師)。李卓人和何俊仁因其他案件正在監獄服刑,鄒幸彤昨天有申請保釋,但被署理總裁判官拒絕。
官促控方與破管署商討
控方表示,公司註冊處於本周二(26日)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根據法例,支聯會被剔除解散前持有或以信託形式代公司持有的財產及權益,均歸屬於破產管理署署長,控方因此要與破產管理署商討支聯會今後的法律地位。蔡耀昌希望法庭釐清支聯會的法律代表權。
裁判官指此情況未曾發生過,「唔知點處理好」,又舉例說假設是被告逝世,控方便不會繼續檢控。另外,本案涉及刑事,而不是財產相關的案件,不知會否超越破產管理署署長的權限。法庭暫不處理相關議題,讓控方與破產管理署商討,並將蔡耀昌列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准他下次再出庭。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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