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薪效掛鈎不宜套用港公僕
【本報訊】公務員表現多年來惹人詬病,有議員指有意見認為公務員每年所接受的工作表現評核過於慷慨,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公務員評核及增薪制度,包括引入更有效的獎懲制度,又關注過去5年因表現欠佳而被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的公務員數目。政府昨回應指有53人在過去5年被暫停發放增薪,以2017年的17人為最多。至於會否參考外國做法將公務員表現與薪酬掛鈎,局方指有關安排不宜直接套用於香港。
議員謝偉銓昨提出書面質詢,稱有評論及研究報告指公務員增薪制度過於寬鬆,未能達致提升公務員表現的目標。例如,絕大多數人員在6個表現評級中獲得最佳的3個評級、部分人員多年來在評核報告中所獲評語一成不變,以及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的個案極少。他建議當局考慮參考內地或海外國家的做法,為每個表現評級設定獲取人員比率上限,以更有效地區分表現優秀與不稱職的公務員及確立薪效掛鈎制度。
過去5年 53人被暫停發增薪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表示,過去5年有53人被暫停發放增薪。他指雖然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的做法並不適用於已達所屬職級頂薪點的人員,但他們如果表現欠佳,定會影響晉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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