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抓完代理人抓間諜
有了《港區國安法》,還要有《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的國安工作方能周全嚴密,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牛鬼蛇神就難逃法網。
當今世界,國家安全受到危害的一個最重要特點,就是「內外勾結」,具體到中國內地和香港,就是都會受到美、英等西方國家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尋求他們的政治代理人,培植和派遣間諜發動「顏色革命」,竊取情報從事破壞活動,危及國安和發展利益。因此,一個「代理人」,一個「間諜」,是《港區國安法》、23條立法要堅決打擊的對象。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近說,《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針對的是「代理人」,而23條立法考慮擬定的間諜罪,針對的是「間諜」。誰都知道,「代理人」和「間諜」都與外國和境外勢力相關,兩者都是他們用來危害中國香港、國家安全的,但是形式和方法不盡相同,有明暗之分,工作任務、隱蔽程度和方式不盡相同。
去年香港通過實施《港區國安法》,平息反修例暴亂,抓捕了黎智英、李柱銘等「叛國禍港四人幫」及一眾亂港政客,看到了甚麼是危害國安的外國「代理人」,我們也看到了外國間諜機構如何策劃、組織,提供各方面的支援、訓練,發動暴亂、「顏色革命」和顛覆政權。然而,香港還沒有抓到間諜,不是香港沒有間諜活動,而是香港沒有抓捕和處理間諜的法律。
事實上,香港各類間諜多不勝數,早已「享譽」全球,但即使現在抓到了黎智英的左右手,在美國中央情報局、海軍情報部門工作過的Mark Simon,也不能以間諜罪起訴他,現在香港警方只是以參與危害香港國安活動通緝他。因此,我們只有等到有了23條立法,才能在香港這個世界著名的「間諜之都」看到大抓間諜的好戲。當然,抓間諜比抓代理人難度要高,港產電影國安版《無間道》的題材也會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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