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領取消費券期限 延長至明年9月
【本報訊】政府自8月1日起分批、分期向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消費券,其中,使用八達通收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須在本月31日或之前拍卡領取。當局昨日表示,鑑於有小部分市民至今仍未拍卡領取,加上其他批次及期數的消費券亦可能出現同樣情況,為免對市民造成不便,故所有批次及期數的消費券領取期限,會一律延長至明年9月30日。
消委會已接379宗消費券相關投訴
港府指出,這次改動並不影響政府透過八達通向合資格市民發放消費券的現有其他安排。根據原先安排,市民必須在每期消費券發放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拍卡領取,逾期未領的券額會自動失效。
消費券計劃甫推出,有獲選發放電子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平台,因大量湧入進行登記的市民,而多次出現「塞車」情況,系統甚至因極為繁忙而一度出現障礙,令不少人未能第一時間領取消費券。而消費者委員會早前表示,截至本月初,接獲379宗相關投訴個案,當中投訴電子支付平台的服務佔40%,其次為餐飲食肆消費及購買電器產品,主要問題包括商戶自設最低消費,亦有消費者使用消費券結帳時被重複扣錢,以及退款安排做法不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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