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貓案 飼主指被告要求銷案
【本報訊】中年女子涉嫌在深水埗一間店舖偷走一隻日本短尾貓,她被警方拘捕後獲准保釋,旋即找貓主道歉,並被指要求貓主銷案,結果再次被捕。她否認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貓主供稱,她於案發時正在看店,突然有街坊告訴她有人把她的貓擄去,但當她衝出店後,小偷已逃去無蹤。幸好有行車紀錄儀把過程拍下來。
49歲的被告李月霞,報稱無業。她被控於今年1月16日,在深水埗汝州街140A號地下外,偷竊屬於事主Khanam Meher Nizer的一隻淺啡色日本短尾貓。李另被指於同月18日,在同一地方游說事主不再追究上述偷竊案。
外籍事主Khanam Meher Nizer供稱,她在上址經營一間零售小店,涉案短尾貓居於店舖內,牠平日常常躲進汽車底休息。事主於今年1月16日失貓後,翻查行車紀錄儀,看見一名女子伸手進車底,抽出涉案貓隻後逃離現場。事主即日報警處理,翌日警方便找回失貓。今年1月18日下午,被告曾3次到事主的店舖,其中一次更找來一名懂得孟加拉語的街坊來協助翻譯,被告跟事主道歉,要求事主和她一同前往警署,幫她撤銷案件。
辯方稱被告只是道歉
辯方在盤問事主時指,被告雖然有找過事主,但被告只是道歉,從沒要求協助銷案。事主否認此說法,並指她當時拒絕被告的請求,是因為擔心被告可能再次偷貓。
案件編號:WKCC 2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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