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小組前主席:「袋住先」及早獲保障
【本報訊】立法會於本月20日三讀通過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刊憲後3個月即可實施,即最快明年初便生效。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前主席梁永祥昨表示,明白有不少關注團體及人士認為條例沒訂立起始租金,令劏房租客未受條例之惠,或先受加租之害,但他認為租管方案可「袋住先」,令基層市民及早獲保障。
梁永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指出,條例沒有訂立起始租金,主要是擔心會遭到業主法律挑戰,拖慢法例落實時間,而且目前也沒有足夠數據設立起始租金,認為盡快實施租務管制,規管加租上限及其他保障後,有利基層市民。
他續指,待法例生效後,業主與租客簽訂的租約需要向差估署報備,如果劏房及受規管的住屋設施條件違反法例要求,負責的政府部門可決定執法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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