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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婦拿龜捶胸 殺龜囚16個月

被告 許珂韋 被告 許珂韋
被告 許珂韋
求升格情侶遭拒 闖性伴屋刑毀洩憤
曾以公開性關係勒索已婚高官、被判監3年的婦人,刑滿出獄後與另一名男子有婚外情,她要求情夫由性伴侶「升格」為情侶被拒,終於分手收場。她在悲憤下,闖入該男子的家中,剪碎他的衣服和毀壞電視機,再到他的舊居,虐待他餵養的兩隻豹紋龜,導致牠們死亡。她昨天在區院承認兩項入屋犯法(俗稱「爆竊」)和一項虐待動物罪,暫委法官李志豪表示,被告即使憤怒,亦不應發洩在動物身上,這樣做既使動物受痛苦,亦不能減輕自己的痛楚,做法不智,3罪共判被告入獄16個月。
曾以公開性關係勒索高官
50歲被告許珂韋(又名許榮),於2007年捲入轟動全港的勒索政府高官X一案,經審訊後,於2008年被判勒索罪成和監禁3年。她昨天承認於今年1月27日,分別入侵太子道西及新填地街兩個住宅單位損壞物件,及殘酷對待龜隻。
案情指,被告與葉姓男事主是多年的性伴侶,葉自去年6月起沒有與被告聯絡。今年1月9日,葉返回太子道西單位時,因發現被告在居內而感不滿。被告要求成為葉的女朋友,但被拒絕。翌日,葉帶被告往其新填地街的新居,兩人其後結束關係。今年1月29日,葉帶同新歡返回新填地街單位時,發現屋內的手鐲、電視機被毀壞,共值1.5萬元的衣物亦被剪碎。葉於翌日返回太子道西單位,再發現有衣物被剪碎,兩隻共值6萬元的龜死亡。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曾到現場,她其後被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她與葉於2012年在夜店結識,並於2013年發展成情侶,後因兩人分手而犯事。她到達新填地街單位後,把認為屬於她的衣物及過期酒損毀。她之後想到葉與新歡在太子道西單位,便去到該單位,但當時葉不在單位,她在單位哭泣,拿龜打向自己胸口。兩隻龜的驗屍報告顯示,其中一隻曾受創傷,龜的椎板甲殼一處完全斷裂,體腔器官外露,內臟中等至嚴重自溶,傷勢與鈍物創傷脗口。
辯方求情稱,本案因感情糾紛引起,與一般爆竊案件有別。被告因一時氣憤,才把象徵與她與葉感情的龜打向自己胸口,惟法官卻質疑說:「打一下可以造成咁嘅創傷?」辯方向被告索取指示後,稱她或曾把龜扔落地上,強調被告她當時情緒激動,並非蓄意折磨龜隻,而她的破壞行為亦只想把過去的記憶毀掉。
辯方續指,被告的丈夫縱然知道她曾經不忠,但亦有到法庭支持她,被告還押期間已明白愚蠢做錯及後悔。案件編號:DCCC 687/2021
其中一隻遇害豹紋龜甲殼斷裂後死亡。其中一隻遇害豹紋龜甲殼斷裂後死亡。
其中一隻遇害豹紋龜甲殼斷裂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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