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黑暴被告又獲輕饒
2019年的黑暴是香港一道傷痕、一塊污點,反中亂港政客勾結外國勢力奪權變天,各大學校園淪為戰場,尤以中大及理大兩場「戰役」最令人猶有餘悸。當年11月中大爆發激烈衝突,有人在中大二號橋向警方投擲逾20枚汽油彈,到處火光熊熊,並截斷吐露港公路和鐵路。警方與暴徒激戰並僵持多日後吐露港公路重開,事後警方在中大搜出數千枚汽油彈,令人咋舌。
如今事過境遷,暴徒陸續受到法律清算。5名當日被捕的中大生被控以暴動、在非法集會時使用蒙面物品,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共8罪,案件昨日判刑,各被告遭判囚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暫委法官振振有詞表示,雖然刑責會影響各被告的學業和前途,但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庭須向年輕人予以當頭棒喝,否則會讓社會付出沉重代價。
法官說得頭頭是道,問題是,刑期連5年都沒有,與元朗拿起藤條保衞家園的原居民遭重判7年不可同日而語。難道中大之戰的性質不惡劣過元朗事件嗎?中大經此一役淪為臭名遠播的「暴大」,整個校園滿目瘡痍,國際排名跌跌不休,港獨餘毒還未在校園絕迹。試問如此輕判,如何能達到「向年輕人予以當頭棒喝」的目的?這是撥亂反正還是變相鼓勵,正常市民心中有數。
正如古人所說,禁而不止,則刑罰侮;令而不行,則下凌上。不論是中大黑暴案的判刑,還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首案,皆見司法輕饒,如果說這樣的判決是不偏不倚,正常人都不會相信。黃絲餘孽深入整個司法界,國安法實施只能令其「技巧地」收斂,但一樣達到輕縱放生的效果。不將司法界徹底換班,更匪夷所思的判案勢必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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