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選舉例 戴耀廷共3人押後訊
【本報訊】正在監獄服刑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連同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被指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人被控共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昨天在區院再提訊,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以待控辯雙方進一步商討。法官郭偉健遂把案件押後11月16日再提訊,戴須繼續在監獄服刑,其餘兩被告則續准保釋。
被指招致開支逾25萬
3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石守正(50歲),戴報稱退休,其餘兩人則報稱董事。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港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案件編號:DCCC 68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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