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辦拖8年 玩殘苦主
多次轉換負責人員 大批個案焗撤回
屋宇牆身、天花滲水令人困擾。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批評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的積壓個案愈來愈多,而且對顧問公司監管不足。一項調查發現,逾半受訪者不滿意滲水辦服務,有居於中西區一舊樓住戶向滲水辦投訴8年,期間因該處多次轉換負責人員,導致問題至今仍未妥善處理。政黨批評滲水辦工作成效不彰,部門卸責,「將個案如同皮球互相踢來踢去」,而且處理效率偏低,建議為滲水辦工作成效訂立「關鍵績效指標」,定期檢討及研究個案積壓的成因。
有政黨於今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以電話訪問方式訪問1,524人,調查發現,約有近半受訪者居住的單位曾出現滲水問題,逾220名受訪者曾經向滲水辦求助,當中有近25%表示,滲水辦耗時半年以上才能成功處理其求助。
此外,單位滲水主要原因為污水或雨水經由大廈外牆滲入室內,其次為室內水管漏水。當中有近七成受訪者表示沒有向滲水辦求助,原因主要包括不知道滲水辦提供的服務及認為求助亦無助解決問題。
被指無能 未能急市民所急
政黨中西區支部主席楊學明指,曾有居於中西區的個案向滲水辦投訴有關問題長達8年,仍未獲解決。他稱,由於個案單位上層曾進行改裝,並改裝成劏房,故出現滲水問題,惟滲水辦人員不但多次轉手,加上樓上業主不合作,導致事件一直拖延,反映滲水辦無能,未能急市民所急。楊續指,過往曾接觸不少個案,當中大量投訴人最終自行向滲水辦取消投訴個案,因認為部門根本未能助其解決問題。他又直言,市民「除非滴水至擔遮,否則寧願不投訴」的情況非常普遍。
該黨另一成員陳學鋒則認為,應由屋宇署負責統籌及監督滲水辦運作,以解決目前部門共同運作下權責分散的情況;同時降低滲水位置濕地標準門檻;並將目前只在試點地區,用作追查滲水源頭的新技術如微波斷層掃描擴展至全港18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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