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證5中介違操守 被斥取法律意見需時長
【本報訊】規管強制性公積金中介人程序覆檢委員會,昨日發表2021年周年報告,委員會主席馮庭碩表示,去年5月至今年4月間,涉及強積金中介人操守的已完結個案共有28宗,委員會詳細覆核其中9宗指控個案,發現當中有5宗查明屬實;其餘4宗則不成立。在屬實個案中,有3宗涉及未經授權轉移累算權益;偽冒簽名或偽造文件或冒認客戶以取得強積金帳戶資料,另外兩宗則屬未有即時執行客戶的指示或要求客戶在不完整的表格上簽名。
其中,積金局查明有個案的附屬中介人,未經投訴人授權轉移累算權益;未有確保在投訴人簽署的表格上,填妥所有要項便要求投訴人簽署作實;亦未有把已簽署表格的副本交予投訴人;及未有向投訴人提供和解釋有關擬參加計劃的資料。積金局暫時撤銷該人的強積金中介人註冊15個月,並在收到調查結果21個月後結案。
覆檢委會倡定時限
惟覆檢委員會注意到,積金局處理個案的時間特別長,包括用了約8個月徵詢法律意見,認為個案雖牽涉前所未有的複雜法律問題,亦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但用於徵詢法律意見的時長仍不成比例。
覆檢委員會並建議積金局需更好地控制徵詢意見所需的時間,並為有關程序訂立具體時間表和時限,並確保嚴格依循該時間表。積金局表示歡迎覆檢委員會的建議,並表示會繼續改善個案處理中不同範疇的管控,以進一步縮短個案處理時間,以及向覆檢委員會匯報成果和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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