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社會福利靠合作 高官卸膊要嚟托

俗語云「官字兩個口」,係諷刺官員嘅說話不可靠,對上報喜不報憂,對下就欺詐哄騙老百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喺網誌上,就完美演繹出呢種「語言偽術」,劈頭就話政府社會福利開支已經大幅增加,然後一輪艷詞歌頌志願機構係先行者、服務「在地」,跟手要求民、商、官三方合作推動社會福利發展,一句「發財立品」壓向商界,睇到功夫茶都不禁爆一句「浦你也摩」,真係一啖沙糖一啖屎!
嗱!羅致光先羅列咗各大志願機構成立時間,比社會福利署成立早近一世紀,用嚟證明民間反應比官方快,原因係「政府制定政策需時」。其實呢,稍為讀過歷史都知,港英政府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幾乎對華人社會不聞不問,民間先出現互助組織,實行自救;到二戰結束,港英政府權威受挫,礙於各方壓力,先推動社會服務發展,背後仲有一大堆因素影響,關「制定政策需時」咩事啫。事實係政府「不為」,唔係「不能」囉,呃細路仔唔識世界啊。
羅致光之後大讚非政府機構是社會福利服務嘅先行者,提到先導服務獲社會同政府確認後,就可獲得政府資助,成為主流服務,然後話民、商、官三方角色係「社福界出策出力,商界出資源,政府提供1比1的配對資助」。聽落去好似合情合理,實則就係將責任風險轉嫁畀民間。簡單啲講,就係叫民間出錢出力搞好先,搞得掂囉,咪畀番錢你。咁搞唔掂呢?更多社會服務係針對小眾,成功都未必有回響,現時不難聽到有社福界人士抱怨,為咗拎到政府資助,行善變咗求名,服務重量不重質,成班社工個個月變晒「追數佬」。
未完㗎!羅致光一開始拎「救世軍」口號修改成「那裏有需要,那裏就有政府資助」,已經有暗諷意味,最後仲刻意提到商界要「發財立品」,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創造共享價值云云,話商界同非政府機構參與係不可或缺。嘩!好大嘅官威啊!好彩佢都知政府推動社會福利發展係責無旁貸,之但係完全本末倒置呢。老實講,如果港府除咗提供資助,扶助志願機構之外,其他乜都唔使做,咁留筆資金喺度咪得囉,留你喺度托咩,仲要花納稅人嘅錢出糧畀你喎。
功夫茶上回講到「面對質疑,官員應思考解決方法」。點估到羅致光面對輿論質疑,態度竟然係「叫人哋做」,係咪吹脹呢!查實港府首先應思考不足嘅原因,會唔會係資金未能用得其所,有冇可能係程序手續過於繁複,而唔係第一時間將個波踢畀人。講真,面對某啲高官一個比一個廢,無論係社福界定係商界,老早思考緊自救方法啦,仲使聽你廢噏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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