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修訂《版權條例》 二次創作有合理豁免
【本報訊】《版權修訂條例》早在10年前提出,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目標在下屆立法會提交修訂該條例的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稱,本港的《版權條例》落後超過10年,未有涵蓋電子數據,導致執行時「綁手綁腳」,當局須做「保底」工作,及時修訂法例。修訂《版權條例》對二次創作會有合理豁免,又會參考實際情況發展,或因應《港區國安法》加入細節。
或因應國安法加入細節
邱騰華指出,過去曾兩度在立法會進行《版權修訂條例》二讀,但因受到「拉布」影響而胎死腹中,本港在過去兩年克服社會事件帶來的經濟影響,亦完善行政立法關係,相信現時是好時機。他重申,法例需保護版權持有人應有權益,並尊重表達及創作自由。
邱表示,修訂法例可鞏固本港經貿環境,並可保障版權持有人;又指是次修訂主要參考2014年提出的草案,但強調「起點不代表是終點」,不排除會因應《港區國安法》加入細節,但強調2011年及2014年的法案對很多合理情況有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等二次創作,「問題係豁免範圍有幾多」。當局會再諮詢各界,亦會參考近年實際發展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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