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欠租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本報訊】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需注意,香港房屋委員會昨宣布,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房委會表示,在疫情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度過困境,已經在去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為配合政府推行的紓困措施,以及因應疫情對經濟環境的持續影響,房委會再將這項措施先後兩度延長5個月和半年,至今年9月。
租援計劃 申請人可減一半租金
此外,房委會指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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