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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傷人案無應訊 官下令緝拿金融趙

「金融趙」趙俊名 「金融趙」趙俊名
「金融趙」趙俊名
涉欺詐洗黑錢 上海仔頭馬失蹤兩周
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於兩星期前稱病,沒有就他被控欺詐和洗黑錢案到法庭應訊,並告失蹤,遭區院發出拘捕令。趙另涉今年2月一宗刑事案件,被指夥同一名男文員及另外4名不知名人士,將一名男子禁錮在牛頭角一間酒店內長達15天。趙及該男文員被控串謀傷人及非法禁錮兩罪,案件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惟趙再一次沒有到法庭應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要把趙緝拿歸案。
錢禮於今年3月批准趙俊名就本案保釋候訊,條件包括現金和人事擔保各5萬元,趙的擔保人是趙的一名朋友。此外,錢禮也下令趙在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每天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要守宵禁令,以及每周一、三、五下午6至9時到警署報到。
根據程序,法庭在處理棄保人士的時候,可以發出拘捕令,授權執法部門拘捕該人。該人被拘捕後,會盡快被押解到法庭應訊,法庭會了解該人沒有出庭應訊的原因,並考慮撤銷保釋和充公保釋金等。法庭甚至可透過公訴程序處理,一旦罪成,可判處任何款額的罰款和監禁12個月。
另外,法庭也會傳召人事擔保人出庭解釋,並考慮是否充公擔保人提供的保釋金。
同案被告證據不足獲撤控
這宗禁錮傷人案原本有兩名被告,分別是裘馬誠(26歲)及趙俊名(44歲)。他們被控於2021年2月20日在牛頭角常悅道18號富通中心7樓阿拉丁科技集團,與4名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姚傑偉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於2021年2月20日至3月6日期間,在香港某處與4名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姚傑偉,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控方基於針對裘的證據不足,昨天撤銷對裘的檢控。案件編號:KTCC 3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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