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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戶哭訴 盼住過渡屋 陳帆卸責志願機構

陳帆(中)向哭訴苦況的林女士(右)了解情況。(袁志豪攝) 陳帆(中)向哭訴苦況的林女士(右)了解情況。(袁志豪攝)
陳帆(中)向哭訴苦況的林女士(右)了解情況。(袁志豪攝)
告別劏房 無時間表 議員促2035前達標
本港公屋輪候時間長,基層市民被迫租住租金昂貴的不適切居所。內地官員早前已表明,冀香港在2049年告別劏房及籠屋,多名議員昨在一個圓桌會議上狠批政府未就此制訂明確時間表,同時建議再下調劏房加租上限,促政府在2035年前達至目標。有深水埗劏房戶在場哭訴,輪候公屋逾6年仍未獲分配單位,憂影響女兒成長,坦言感到心累,希望可讓類似情況的市民,優先編配過渡性房屋。應邀出席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指可以,建議她可尋找當區志願機構協助,又指每個家庭困難不同,強調不能千篇一律處理。
解決不適切住房 從滅貧着手
租住深水埗一個100多呎劏房7年的林女士,至今仍在輪候公屋。她表示,本來有兼職工作,惟疫情關係女兒多了時間留在家中,故工作時間及收入都減少。她指曾嘗試申請過渡性房屋,惟因地區因素加上競爭較大而未能申請,希望局方可予輪候公屋時間較長人士,優先獲分派過渡性房屋。
議員麥美娟指市民收入未能追上租金升幅,強調劏房問題屬貧窮問題,需透過滅貧解決,責無旁貸的勞工及福利局代表本應在場。她不同意保留有質素分租房間,憂會拉高不適切住房的租金,又強調政府應制訂5年及10年目標,至2035年真正「告別劏房」。對於特首提出「得意」想法,由房委會為輪候公屋家庭發放現金津貼,麥反對有關說法,指政府有責任壓縮冗長建屋流程及法定程序,而非「罰房委會畀錢」。
租管10%加幅上限 應再下調
另一議員容海恩則指政府未就「告別劏房」路線圖制訂時間表及目標,又質疑政府在修訂租務管制條例時沒承擔,未就劏房下定義。她批評條例向業主傾斜,未有了解租戶需要,認為10%的租金加幅上限應再作下調。
任期已屆滿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表示,由於缺乏數據,小組報告未建議推出劏房起始租金,他希望這兩年業主學會自律,否則只會招來政府落實全面租金管制。他又指政府不單止要覓地建屋,亦要加快市區重建,研究在清空的工廈改建住宅分間房以取代不適切住房。
增過渡屋 陳稱靠商界供地
陳帆指局方現時有方向目標,惟在時間表上「唔可以講得太過實質」,但局方態度是堅定、踏實的。他強調增加過渡性房屋需要透過民間團體貢獻、商界提供土地或資金,以及政府政策配合。他承認過渡性房屋數目仍有不足,強調政府非常踏實,只要覓得短期閒置土地及建築物,就會增加有關單位供應數目,但現時未找到足夠土地故難就此作承諾,強調不能說得「太虛或太大」。
劏房環境惡劣,屢遭詬病。劏房環境惡劣,屢遭詬病。
劏房環境惡劣,屢遭詬病。
麥美娟不同意保留有質素分租房間。麥美娟不同意保留有質素分租房間。
麥美娟不同意保留有質素分租房間。
容海恩質疑租管未就劏房下定義。容海恩質疑租管未就劏房下定義。
容海恩質疑租管未就劏房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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