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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虐打案 菲傭稱被告曾恐嚇 「可以殺咗你」

女被告麥佩珊否認共6項控罪。(胡家豪攝) 女被告麥佩珊否認共6項控罪。(胡家豪攝)
女被告麥佩珊否認共6項控罪。(胡家豪攝)
中學女教師涉嫌虐打、恐嚇菲律賓籍女傭,並逼該名菲傭食混了洗潔精的粥,該案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女事主繼續作供,她表示除受襲外,被告又指她要受懲罰而剋扣其薪金,也不會理會她家鄉的母親及小孩的死活,更揚言「想做咩都得,可以殺咗你,殺咗你唔會有損失」,女事主受驚下終鼓起勇氣逃走求助。辯方表示要等待一宗終審法院案件的判決後才能開始盤問女事主,指該案例涉及家傭的可信性問題,會影響到可以盤問的範圍,裁判官因此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續審。
又指揚言懲罰唔出糧
37歲的女事主PALES Eden Gumba前天開始作供時指,遭被告麥佩珊逼吃混入了洗潔精的粥、掌摑兩邊臉頰至紅腫、鑊鏟打肚及大腿,更被扯頭髮致撞牆及抓傷背部。她昨天續表示,今年5月29日下午,被告的幼子在女事主餵食時哭鬧,被告見狀很憤怒,便用雙手掌摑她。她雖然求饒,但被告仍然拳打她的胸口及背部數次,再用手抓她的臉。被告期間對她說:「今日係5月29日,係你出糧日,我唔會出糧畀你,我會確保你受到懲罰,我唔會理會你媽及小朋友會餓死。」被告又對她說:「想做咩都得,可以殺咗你,殺咗你唔會有損失。我有好多錢,可以好容易搵到新工人,我可以出得起一萬蚊人工。」
女事主表示,她當時曾感呼吸困難,當晚更因害怕被殺而不能入睡。翌日,被告一家外出,她終於鼓起勇氣逃走。她當時已被沒收電話,遂坐上泊在路邊的士前往家傭所住的宿舍,並把事情告訴宿舍中的其他家傭,一名家傭拍下她的傷勢照片後,陪她同往僱傭公司,後到警署報案。
35歲女被告麥佩珊被控一項普通襲擊、3項襲擊至造成身體傷害罪、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指她於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其荃灣住所,襲擊女事主PALES Eden Gumba;又強迫女事主服用洗潔清,意圖使女事主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及威脅女事主會使其人身及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女事主受驚。 案件編號:WKCC 2589/2021
女事主PALES Eden Gumba(左)將於明年1月繼續作供。女事主PALES Eden Gumba(左)將於明年1月繼續作供。
女事主PALES Eden Gumba(左)將於明年1月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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