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隨着網絡資訊氾濫,「假新聞」問題日益嚴重。尤其在香港,反修例黑暴期間假新聞層出不窮,無奇不有,對社會造成的禍害,怎麼形容都不過分。
警隊一哥蕭澤頤日前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指假新聞並非不經意犯錯或無惡意的分享,而是處心積慮營造,以欺騙手段誤導民眾。最近整體治安平穩,但要留意暴力事件轉趨地下化,別有用心的人仍蠢蠢欲動,以軟對抗的方式,透過雜誌、短片及文化藝術等「播毒」,煽動他人作出暴力行為。
這絕非無的放矢。黑暴雖已平息,《蘋果日報》也已收檔,但假新聞問題並未解決,各種媒體特別是網絡仍然充斥虛假訊息和煽動言論,某些社交平台更已淪為造謠機器。如果香港是理性社會,假新聞和謠言自然不攻而破,偏偏香港社會低智反智,任何假新聞和謠言都有市場。所以,要杜絕假新聞,唯一辦法就是立法。
在這方面,外國早就有許多先例可援。美國、德國、法國等西方國家都有相關法例規管網絡及傳媒訊息,新加坡《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尤其嚴厲,惡意散播假新聞者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及罰款10萬新加坡元。除此之外,新加坡國會日前還通過了《防止外來干預法案》,內政部長有權要求個人或機構助查和對付敵意資訊宣傳,當局也可將個人或組織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要求他們披露與外國實體的關係等。
顯而易見,無論是打擊假新聞還是防止外部勢力干預內政,新加坡都走在香港前面,這也正是兩地一治一亂的主要原因。治民無常,唯法為治。虛擬性和開放性是網絡世界的主要特徵,但虛擬不代表虛幻虛假,開放不代表無法無天。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自由都不能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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