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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廁姦低智女成孕 清潔工囚76個月

官:只認發生性關係 對事主毫無意義
在泰國已有未婚女友和11歲兒子的清潔工人,被指在商場傷殘人士廁所內強姦一名在教會認識、智力較低的女子,更令她懷孕須接受人工流產手術。該清潔工早前在高院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強姦罪成,暫委法官陳仲衡昨天判被告監禁6年4個月時表示,女事主智力不如常人,極容易被人欺負,她不懂保護自己,事件對她傷害極大,她更需要上庭作供勾起痛苦經歷,猶如揭起舊傷疤。
35歲被告李煜明被控於2019年7月23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4樓傷殘人士廁所內強姦女子X(現年38歲)。
被告透過律師向X道歉,法官則指,被告若只承認與X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姦她,對她沒有任何意義。辯方律師回應說:「幫到幾多就幾多」。
要求口交無用套屬加刑因素
法官判刑時表示,從X在法庭上表現看得到她所承受的痛苦極深,而報告指,X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後群。法官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強姦X前要求X為他口交,犯案期間沒有使用避孕套並在她體內射精,加上X屬邊緣智力人士,因此加刑至6年6個月,因被告是初犯,減刑兩個月,總刑期6年4個月。
控方開案陳詞指,X的智商為78,屬邊緣智力的類別。被告在約14年前在教會認識X。案發當日他約X與X的朋友去海洋公園遊玩。
之後一行人到旺角一間商場晚膳,被告在商場內的傷殘人士廁所強姦X,過程中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X之後懷孕,並要進行人工流產,事件因而揭發。被告在警方警誡下說:「呢啲嘢你情我願」,經比對DNA下證實他是被打掉的胎兒之生父。案件編號:HCCC 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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