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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賴帳難追討 行管會收緊要求 宣誓有效 議員才可預支營運金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當選後,可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預支營運資金開設議員辦事處。據了解,鑑於過去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議席的前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及梁國雄等人一直拖欠借款,故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收緊要求,規定下屆新當選議員需要獲確認宣誓有效後,才可向立法會預支營運資金。
梁已走佬 拖欠逾90萬
有委員狠批有關人士「賴皮」,「購置物品運走,銀紙又唔還」,強調現時只是化複為簡。
翻查資料,行管會已入稟向「走佬」到美國的梁頌恆追討議員酬金欠款,包括一個月立法會議員薪金9萬多元及行管會預支的83萬多元。至於游同被追討相同金額,則需要分為48期還款。另外行管會亦入稟高等法院向梁國雄追討275萬元,包括在第4及第5屆立法會中,梁預支逾37萬元辦事處營運開支,至第6屆立法會,梁則預支約86萬元薪金及約152萬元營運開支。
據悉,行管會討論有關措施,全因有關資源屬公帑,但秘書處難以向被DQ議員追討借款。有委員批評即使聘請律師提告亦「好蝕」,強調今次措施只是一系列「配套」,將程序化複為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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