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減碳減廢急切 灣區合作莫遲

特首林鄭月娥剛公布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轉廢為能」的環保措施,提出香港需要源頭減廢達到廢物碳中和的目標,並且建議加大力度推動電動車、加強源頭回收並加建轉廢為能的設施,以及建議於食環署的垃圾收集站進行垃圾分類回收。但是政府對於資源回收的範圍和處理並未追上時代的改變,而且特區政府似乎未見得提出與內地就再循環資源管理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區域合作、研發和磋商的相關政策,恐怕又會淪為雷聲大雨點小之作。
就再循環資源管理問題,筆者之前曾聯同環保行業的工會舉行記者會,指政府一方面推動電動車和增加太陽能發電,其實,在可再生能源上,香港主要是光伏太陽能,也有小規模的生物質能源,但仍處於試驗階段。雖然政府有在開拓太陽能場地,例如在水塘設置浮動太陽能;協助私營界別發展,引入「上網電價計劃」和對新界屋宇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豁免限制等。而生物質能源上,在大嶼山建有「小蠔灣有機資源回收中心」,2019年起還展開在大埔污水廠開展「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
回收物品 去向未明
然而,無論是光伏太陽能板或是電池,現行的回收及處理措施仍未有正式規範,令這些回收之物去向未明。就算說光伏板和充電池或許一般市民不用處理,但相信大家都有處置一些舊家用電器和個人電子產品的經驗,大家若想將它們回收,卻不易找到回收地方。香港雖然自2018年開始實施「四電一腦」生產者責任計劃,但更多電子產品,例如常見的手機、電子手錶、充電器以及硬碟、顯示卡等的電子零部件,就沒有回收的處理方法。可見光是生產者責任計劃,香港也未能追上時代和生活的改變。
可以說,林鄭對訂立香港整體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政策,還是相當保守。政府稱,估計由現時至2030年間,香港能夠以風能、太陽能以及轉廢為能實現可再生能源,由2018年本港總耗電量少於1%,增至約3%至4%。但請注意,這只是「估計」,而不是「目標」。反觀廣東省在十四五規劃中,可再生能源目標是22%。筆者認為,既然內地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種類較多,特區政府對訂立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是不是可以更進取、推動工作可以更快呢?
資源回收和可再生能源問題,不只是香港的問題,也是大灣區所有城市要面對的問題。如果香港在資源回收處理、可再生能源發展上,因為經濟規模或市場容量不足,而無法做到「一條龍」電子廢物回收及轉廢為能的處理,也應積極與廣東省合作,盡早為資源回收處理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在大灣區機制下共同探討、共同發展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和可再生能源。特區政府千萬不要像通關問題那樣,讓市民等了很久,直到最近才說兩地專家商討,然後才發現自己仍有不少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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