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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組織改革國際稅務 港府料可鞏固競爭優勢

羅家聰表示相關措施對利得稅標準稅率15%或以上的地區影響不大。 羅家聰表示相關措施對利得稅標準稅率15%或以上的地區影響不大。
羅家聰表示相關措施對利得稅標準稅率15%或以上的地區影響不大。
【本報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日前公布「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國際稅務改革框架方案(BEPS 2.0)及其實施計劃,目標是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完成草擬BEPS 2.0範本規則,以便參與的稅務管轄區於2022年進行本地立法,並由2023年起實施方案。政府發言人昨稱,歡迎相關措施,日後以不徵稅或特低優惠稅率等作為競爭手段的效用將會減低,相信香港可鞏固競爭優勢。
學者:做完等於無做
政府發言人表示,BEPS 2.0主要涵蓋符合指明條件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不會影響本港中小企,而香港利得稅的標準稅率為16.5%,在國際間甚具競爭力,本港簡單及透明的稅制亦深受投資者歡迎。隨着BEPS 2.0改革框架落實後,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各稅務管轄區的實際稅率將須為至少15%,稅務管轄區日後以不徵稅或特低優惠稅率等作為競爭手段的效用將會減低,相信香港可在更公平的稅務環境下鞏固競爭優勢。
經濟學者羅家聰表示,相關措施對利得稅標準稅率15%或以上的地區影響不大,反而對稅率較低的地區有較大衝擊,惟這些地區為數不多,而且不少地區例如愛爾蘭、澳門等,稅率約12%至13%,與15%界線相差亦不大,加上屆時有所調整亦會一同處理,形容是「做完等於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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