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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 私隱專員具調查檢控權

鍾麗玲歡迎條例正式生效。 鍾麗玲歡迎條例正式生效。
鍾麗玲歡迎條例正式生效。
【本報訊】起底刑事化條例生效,從3方面打擊「起底」罪行,包括訂立新的「起底」罪行,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相關罪行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及賦權私隱專員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有能力移除「起底」訊息的人士停止披露「起底」訊息。港府表示,自2019年以來,「起底」者透過肆意披露他人個人資料,打擊政見不同的人士,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目的旨在打擊近年愈趨猖獗的惡意「起底」行為,以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得到保障。
設熱線處理投訴
《條例》生效後,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及意圖或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即屬犯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亦已刊憲發布有關「起底」罪行的刑事調查、檢控和發出停止披露通知的執行指引,以及獲授權執行上述權力人員的職級,供公眾參閱。《條例》生效後公署會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大眾加強就法例內容的宣傳和教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條例正式生效,表示在條例下,「起底」罪行範圍界定清晰,更具針對性。大家在網上或社交平台發布或轉載任何看來是「起底」的訊息前,都要三思,並提醒「起底」屬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試法。私隱公署已經設立熱線,處理有關「起底」的查詢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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