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負責人:上市失敗無關消防
曾指示參考澳洲裝金屬隔板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4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和消防隊目許志傑救火時殉職。死因庭昨天繼續進行兩人的死因研訊,開辦時昌迷你倉的負責人時景恒作供,指他在火災前曾花費大量金錢籌備上市,聘請專業人士為公司提供意見,不合規格的地方已作出改善,時稱「火燭係不幸,但唔係我錯」。死者家屬透過律師指出,曾經有報道指時昌迷你倉上市失敗原因,在於有工廠大廈有很多消防問題難以解決。時反指當年的記者會錯意,強調上市失敗有很多原因,例如業權、會計問題,而迷你倉消防門不合規格只屬其中一小部分原因。
時景恒前天作供時提到,他指示裝修公司老闆王岱參考澳洲迷你倉公司的隔板設計,再請內地工廠生產相似的金屬隔板。家屬代表律師向時指出,那些內地生產隔板只能模仿正貨的形狀,不能確保其物料或防火效能與正貨相同。時回應稱自己信任王,而且王有為其他迷你倉公司裝修,如果有問題,其他公司的老闆都會指出。
曾與下屬爭執 指令立刻報警
就報警事宜,時景恒再次表示,自己在起火當日(2016年6月21日)曾指示下屬報警,並與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爭執,因呂曾表示想視察現場環境後才決定要不要報警,時表示「我好㷫,我話『你即刻報警啦,仲睇咩啫』」。時又指「我知佢(呂)性格比較『立』」。不過,時自己也沒有報警,稱「我喺加拿大打911呢,係好耐好耐先通,對呢樣嘢(報警)信心唔大」。
見習消防隊長搜救時行錯路
另外,見習消防隊長秦君鎬及消防隊目陳永礎作供指,他們曾與同袍入火場拯救張耀升;當時張已被發現,在第二條橫巷近主走廊位置等候被抬出。他們與另外兩名同袍行到第二個路口轉右。惟第一個路口與正門太近,他們均不察覺錯過了該路口,結果誤將第3條橫巷當成第二條橫巷,最終沒有發現。他們在火警後超過4個月,重回現場視察時,才知道自己當時走錯路。
其後,消防員文偉傑及總隊目盧科璋合力將張從第二條橫巷拖出火場,走到近出口位置時,再由另外4名消防員協助將張抬離火場。文表示,當日他與盧一同入火場,他走在前面,走入第二條橫巷近兩米位置時,發現張側躺在地上,頭部向着出口,手腳微微屈曲,當時張已失去知覺,完全沒有反應。文拉住張的呼吸器背架肩帶,將張轉為坐姿,然後將張拖離火場,而盧則負責抬起張的腳,以免卡住地下的雜物。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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