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策略打擊海上走私
【本報訊】海上私梟公然挑戰法紀,上月底更惡意撞翻本港水警截擊艇,導致4名警務人員墮海,女高級督察林婉儀更因此殉職。事實上,執法部門打擊海上走私活動,時刻面對困難。海關指,海上執法存在一定危險性,包括天氣及環境因素等,但作為紀律部隊,執法是海關的職責,無論遇到甚麼困難,都不會退縮;而海關亦一直循4大主要策略,打擊海上走私活動。
首項策略是加強與內地執法機構情報交流和合作,海關指,跨境走私涉及兩地不同物流環節,海關會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交流和合作,適時採取具針對性的聯合行動,切斷整條走私物流鏈。
與內地交流情報
第二項策略是不時調整策略,搶奪主動權,海關稱,過去兩年,走私手法層出不窮,組織嚴密,例如不法分子布置大量反監視車輛,再輔以無人機在空中監視,執法人員要有創新思維,不時調整打擊策略,與走私分子鬥智鬥力,提升打擊成效。
第三項策略是源頭堵截,海關表示,除了海上執法外,海關會從上游堵截走私活動,重點打擊陸上用作儲存走私貨物的倉庫,目標希望增加走私集團的經濟損失。
第四項策略是追查走私集團幕後主腦的犯罪得益,包括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及充公其資產,打擊犯罪集團的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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