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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首破偽造馬經案

涉事馬報印有已註冊的專欄及筆名商標。(馬竟峯攝) 涉事馬報印有已註冊的專欄及筆名商標。(馬竟峯攝)
涉事馬報印有已註冊的專欄及筆名商標。(馬竟峯攝)
涉盜用專欄及筆名商標 拘4人包括董事編輯
馬報涉侵犯他人專欄及筆名商標,海關拘董事編輯等4人。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未經同意下,發行印有已註冊專欄及筆名商標的馬報,懷疑觸犯《商品說明條例》。關員經調查後採取執法行動,在灣仔辦公室及大埔印刷廠房拘捕4名男女,包括出版商及印刷廠董事,以及馬報編輯,行動中檢獲4,600份涉案馬報,總值約4萬元,行動仍然持續,將進一步調查案件細節,今次行動亦是海關第一次破獲該類案件。
海關早前接獲商標持有人舉報,指有出版商發行印有偽造商標的馬報,經深入調查及在商標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於本周二採取特別行動,突擊搜查涉事馬報出版商位於灣仔的辦公室,及位於大埔的印刷廠房,檢獲約4,600份懷疑印有偽造商標的馬報,估計市值約4萬元。
檢4600份馬經 值4萬元
行動中,海關共拘捕3男1女(37至57歲),被捕人包括3名出版商及印刷廠董事,以及一名馬報編輯。案件仍然調查中,將會進一步追查涉事馬報出版商的運作模式及人事變動,深入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而所有被捕人士已經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高級調查主任周凱文指,今次行動為海關首次檢獲懷疑印有偽造商標的馬報。根據調查顯示,涉案馬報在本港銷售,有人將其他商標持有人已註冊的商標,用在涉案馬報的專欄名稱及筆名上,而使用有關商標時,並沒有經過商標持有人的授權,因此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即屬於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以及監禁5年。
周凱文交代案情。周凱文交代案情。
周凱文交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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