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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女人姦女同志案 料明日裁決

被告曾子豪否認扮女人。 被告曾子豪否認扮女人。
被告曾子豪否認扮女人。
【本報訊】無業漢涉嫌扮女人強姦女同性戀者案在高院續審,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指即使女事主性觀念開放,她也有權選擇是否與另一人性交,正如性工作者也可以是強姦案的受害人。辯方則反指,事主會認為被告是女人,只是因為兩人沒有溝通清楚,令事主出現單方面的誤會,責任不應該只歸咎被告,冀陪審團判被告無罪。法官今天開始引導陪審團,預料案件最快於明日有裁決。
控方指無否認「姐姐」稱呼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偉業街一間酒店內非禮及強姦女子X。控方指,有別於其他強行性交案,X起初只是享受性愛,不會刻意記錄過程。因此,若事主未能巨細無遺講述細節也不足為奇。控方續指X是個誠實可靠的證人,但被告的證供則穿鑿附會,並不可信。控方指被告是明知X的性傾向,卻在訊息中或見面之時,刻意以各種手法誤導X,包括不否認「姐姐」的稱呼,令X以為他是女人,從而與他親熱及性交。
辯方陳詞稱,有媒體在報道是次案件中作出了不必要的評論,希望陪審團不要受該些報道影響,強調是次並非道德審判。辯方指出,男性使用女同志交友程式並非不尋常,「可以話佢(被告)衰仔、貪玩,但不等同刑事意圖」。被告從未正面說過自己是女性,他在交友程式中以真實頭像示人,見面當日亦無化妝掩飾身份。
案件編號:HCCC 3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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