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倡設 24小時性侵危機中心 一條龍支援受害人
提供身心治療 協助報案法律事宜
本港對性侵犯受害者的保障不足,惟港府對相關的修例,行動緩慢,為人詬病。多年來關注性暴力受害者權益的法醫馬宣立指出,目前除了未能對相關受害者提供適切的心理輔導及支援之餘,部分性罪行法例亦不合時宜,惟改革性罪行相關法例阻力甚大,研究10多年都未曾修例。他冀各部門能緊密合作,設24小時一站式性侵危機服務中心,為受害者提供一條龍式支援。另有議員批評當局不重視相關議題,改革決心不足,倡議在每區至少一間公院設立特定房間,為受害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首席臨床講師馬宣立法醫指出,法醫要為相關受害者進行活體取證及記錄傷痕,惟事後避孕、性病檢查及心理輔導等支援,則需轉介至其他醫院部門分科,受害者要再次複述受害經過及面對重複的檢查,帶來心理傷害。因此,他希望設立24小時一站式性侵危機服務中心,規範化保護及支援性侵受害者的服務,包括即時及事後的醫療支援、心理輔導、報案及法律支援等。
馬宣立斥法例落後保障不足
馬直言,香港對性暴力受害者的保障不足,部分性罪行法例亦不合時宜,「在某些國家,即使受害者報警,也不一定要作刑事起訴。受害者和施暴者可以進行談判,受害者可要求施暴者承認責任、道歉或賠償醫療費」。他於是借鏡英國例子,與志同道合人士成立本地志願組織「風雨蘭」,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支援,他強調「受害者要走出來求助。是否循法律上追究,是另一個問題」。
雖然改革法例迫在眉睫,但馬坦言,改革性罪行相關法例阻力甚大,「即使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10多年,曾發表3份諮詢文件,政府至今仍未修改一條法例,跟進工作進度非常緩慢,似乎不太重視」。
議員籲公院設特定房間取證
議員葛珮帆亦指,法改會多年來已就性罪行,作出不少諮詢及研究,但港府鮮有就此提出立法修訂,批評當局不重視相關議題,行動緩慢,改革的決心不足。她指,目前性罪行受害者求助後,要到多個地方取證及驗傷等,不但私隱度不足,亦帶來二次傷害,認同當局應設立一站式服務中心,例如在每區至少一間公院設立特定房間,優先協助受害人取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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