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五星旗罪成 技術員還押勢判監
【本報訊】男技術員被指於前年9月1日爬高拆除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以及試圖焚燒路障,他否認侮辱國旗、刑事毀壞等4罪。案件經審訊後,區院法官郭啟安昨天裁定被告4項控罪全部成立。辯方曾要求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但法官指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拒絕該要求,下令把被告還押至10月20日再訊。
24歲被告黃卓禮被控刑事毀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及縱火共4罪,指他於2019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內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閉路電視鏡頭;連同他人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在東涌游泳池對面企圖用火損壞橫額、雜物;用火損毀水馬。
案發經過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控方指被告就是當日犯案的金髮男子。被告曾向警方招認,承認曾與他人將五星旗拆下,又承認是片段中被拍下的金髮男子,但辯方反對將相關招認及錄影會面呈堂,指被告曾受警方威嚇。辯方又傳召精神科醫生,指被告在案發時有專注力不足的問題,判斷力受影響。
法官不信錄影會面受威嚇
法官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神態自若和思路敏捷,不似在被威嚇下編造故事,故接納將會面紀錄呈堂。另外,法官看過事發片段,以及考慮被告錄影會面,裁定被告就是片段中犯案的金髮男子。法官又接納控方專家的說法,對被告於案發時有專注力不足問題有保留,裁定被告當時確有犯案意圖。案件編號:DCCC 1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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