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六四集結案 鄒幸彤表證成立
【本報訊】已議決解散的支聯會,其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今年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因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鄒於今年5月29日在個人社交平台上發布題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的貼文,而今年6月4日《明報》刊登由鄒寫的文章,標題是「燭光承載良知重量 港人執著說出真相」,鄒於當晚被捕。裁判官陳慧敏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把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續審,屆時鄒會作供。
警方早批出禁止通知書
36歲的被告鄒幸彤,因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目前正被還押。她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並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公安條例》定義下的未經批准集結。本身是大律師的鄒,無聘請大律師作代表,選擇親自辯護。
警司張永勤昨天供稱,他於今年5月27日簽署和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書,否決支聯會申辦紀念六四32周年的集會。鄒盤問張時指,警方在與支聯會商討時,只質疑支聯會提出的防疫安排,但沒有向支聯會提出建議。張對此表示同意,但解釋警方不了解主辦單位的資源及能力,故會議僅集中於支聯會提出的防疫措施是否可行。
鄒又向張指稱,其實警方早有禁止六四集會的決定,而且今年警方批出的禁止通知書,無論在行文格式或關鍵理據方面,都與去年的禁止通知書相若,質疑該通知書不過是一份「樣辦文件」。張不同意鄒的說法,指警方文件上的用字,須由律政司就法律層面作專業批核。案件編號:WKCC 2595/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