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優品360 4女改入更生中心
【本報訊】4名女學生於兩年前夥同另外至少3名人士,闖入葵涌一間連鎖雜貨店破壞。該4名女生在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分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要求加刑,並已於上月上訴得直,3名法官潘敏琦、張慧玲及李運騰指原審裁判官羅德泉的判刑過輕和原則性犯錯,為4人索取報告後,昨天改判她們入更生中心,至於判刑理由押後以書面形式頒布。
原判社服感化 律政司上訴
4名女答辯人依次為陳佩瑩(18歲)、曾梓嫣(18歲)、陳佩瑩的的胞妹(16歲)及黃斯曼(19歲)。控方案情指,她們於2019年10月13日連同其他人,衝入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內破壞。原審裁判官於今年3月判刑時,批評4人作為無法無天,但考慮到各人的年紀及報告正面,除16歲少女被判24個月感化令外,其餘3人均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各賠償1134.5元。
律政司早前在上訴聆訊中指,事發當日是高危日子,不少市民應網上號召到不同地區示威,不少涉及暴力行為。她們當日戴着勞工手套及蒙面,與其他同黨闖入店舖破壞,眾人分工合作,有人撐傘,有人掃跌貨品,當時店內有不少顧客,顧客無不驚慌而逃,事後店舖需要停工3天。而且答辯人是有計劃行動,她們的行為更有機會令他人效法,或引起其他政見不同人士不滿並引發衝突。
案件編號:CAAR 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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