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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修訂料「翻生」 趕現屆諮詢

政府曾在2014年再次提出修訂《版權條例》,惟最終立法會因拉布而未能處理。 政府曾在2014年再次提出修訂《版權條例》,惟最終立法會因拉布而未能處理。
政府曾在2014年再次提出修訂《版權條例》,惟最終立法會因拉布而未能處理。
【本報訊】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料「翻生」!新一份《施政報告》昨日公布,政府將重啟修訂《版權條例》工作,並會就更新版權制度以配合數碼環境展開公眾諮詢,目標是在下一屆立法會內提交條例草案。據了解,新的條例草案將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並在今屆政府任期內進行公眾諮詢。
不損言論自由 無立法時間表
政府早在2006年已就修例進行公眾諮詢,並分別在2011年及2014年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政府認為當年的諮詢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均支持修訂,惟因立法會拉布而未獲通過。但國家提出十四個五年計劃後,香港獲中央支持建設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當局認為現時是適當時間再作修訂,與世界相關法例接軌。
據悉,今次修例方向將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等行為可獲豁免,並不會損害言論自由,料今屆政府任期內再次啟動公眾諮詢。雖然政府計劃在下一屆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惟因未知諮詢時間需時多久,現未有確切立法時間表。
根據《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內容,網民二次創作有機會被視為侵權行為,並因而被起訴,當年有市民擔心政府會以此作為打壓異見的手段,令言論自由空間收窄,故引起社會關注及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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