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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將制訂專業操守指引 宣誓擬涵蓋 教師 醫護

新聘用的公營學校教師必須考《基本法》,方獲聘用。 新聘用的公營學校教師必須考《基本法》,方獲聘用。
新聘用的公營學校教師必須考《基本法》,方獲聘用。
下學年起新聘公營學校教員須考基本法
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社會事件中,有多名教師被捕,甚至有人被判處專業失德致「釘牌」喪失教席,引起社會關注教師等公職人員的守法意識。據昨日公布的《施政報告》指,政府計劃把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的安排推展至其他界別,消息指當中包括教師及公營醫護人員,但細節未定。同時,為加強教師專業操守和培訓,教育局將制訂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及示例,並要求2022/23學年起,新聘任的公營學校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
私人時間粗言穢語未必處分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現行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並非由教育局制訂,而是80、90年代由一些教育專業團體制訂。教育局是次目標就是制訂一份官方、清晰、有系統的指引,且具備不公開個人資料的示例作解說及闡述。當局會累積經驗後與時並進,確保指引符合社會對教師的期望。
消息續指,每當有教師犯錯,都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判斷是否涉及失德,難以一概而論。例如,教師於私人時間講粗言穢語,也難以百分百定罪,需要考慮粗俗程度,頻密程度、場合等因素。所以,新制訂的指引不會有清單列明可做與不可做的事,也不會有配對的處分。如有教師觸犯指引,當局會按既定常規程序,綜合多個因素作考慮及紀律處分。同時,2022/23學年起,公營學校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據悉,《基本法》測試與現行公務員事務局的考試模式一致,全部為多項選擇題,達標分數也會參考公務員的錄用條件。只要獲公營學校聘任為教學人員,無論是否正式註冊教師,都必須應考,且並非「一試定生死」,當局會允許重考。當局暫未訂定每年舉辦的次數,以及轉職其他學校時是否需要再考。
校監校董校長加強國安培訓
教師培訓方面,當局會加強校監、校董、校長、教師對《基本法》、《憲法》、國家安全教育等範疇的認識。消息指,新入職教師在工作首3年要接受30小時的核心培訓,亦要參加內地學習團。而現職教學人員晉升時,同樣需要相關的核心培訓。
政府擬要求教師及公營醫療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政府擬要求教師及公營醫療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政府擬要求教師及公營醫療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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