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官地存廢料 限期過未遷出
【本報訊】厦村雞伯嶺路的棕地工場被揭霸佔官地存放鋁廢料,堆疊成「垃圾山」,地政總署下令經營者須於上月30日遷出。惟本報昨再度前往視察,發現場內仍存有數以百袋的鋁廢料囤積,現場至少有兩名工人正搬運廢料及轉移至貨櫃車。有環團斥政府執法不力,任由作業者繼續霸佔官地,並指出作業者僅將違規垃圾山搬遷至鄰近工場,憂慮情況會不斷死灰復燃,促政府盡快執法。
記者昨前往厦村雞伯嶺路的工場,發現部分垃圾山雖被清空,惟在豎立政府官地的警告板範圍內,仍有約百袋鋁廢料待清理。現場有工人將廢料入袋,並將一袋袋廢料搬遷至貨櫃車內,疑待運送至位於流浮山的新工場。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陳可淳指,雞伯嶺工場的鋁廢料未有完全清理,團體曾跟隨運送廢料的貨櫃車,發現工人僅將雞伯嶺工場的垃圾轉移至距離僅十分鐘車程的流浮山工場,垃圾高度更較月前高逾一倍,並佔用約0.04公頃的官地。
地署:合適情況採取檢控
地政總署回覆指厦村雞伯嶺路附近有5個事涉地點位於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工程範圍內,相關人士已陸續在9月30日限期前遷離及清理有關土地,惟仍有部分未完全完成清理。署方會按現場被佔用的實際範圍和規模等情況進行評估,短期內展開清理土地行動,並會作出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規劃署則表示已於本年9月23日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向相關場地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在有關場地上的違例發展。如涉事違例發展於期限屆滿後仍未獲遵照辦理,該署會考慮在合適情況下採取檢控行動。
至於流浮山垃圾山,地署確認發現上述地段有官地被佔用,已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包括張貼法定通告,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及移除土地上的鐵閘、圍網和構築物;又指發現涉事的私人地段被圍封和放置物料,正調查是否有其他違契情況。
環保署回覆指,較早時已向雞伯嶺路、厦村、流浮山及橫洲等八個儲存場地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空氣污染消減通知。該署巡查發現有場地未達要求,正進行搜證及考慮採取相應的檢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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