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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修訂窺淫罪

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訂立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罪及兩項關於發布私密影像的罪行;同時擴闊「私密影像」的定義,以涵蓋「移花接木」影像。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明,修例可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不應作出條例所規限的卑劣行為,如干犯有關罪行有嚴重後果,並確保罪行範圍明確。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亦認為,經修訂的法例對政府及平機會在社會上推廣平等、消除騷擾和歧視的工作大有幫助,而且可以加強保障市民,防止發生性自主權遭侵犯,以至不同形式的性騷擾行為。
作為法案委員會主席,筆者對修例表示歡迎,過去十多年堅持揭發本港走光黑點,目的是引起社會關注該問題,並且要求特區政府把涉事行為列為性罪行。受害者被偷拍的地方包括政府公共圖書館、育嬰室、大型商場、港鐵站等,而影片在互聯網上流傳後難以刪除,對事主造成極大的傷害。
不少人在網上群組分享及售賣照片,香港早應將偷拍行為列作性罪行,惟政府一直拖拖拉拉。過去律政司只能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或以遊蕩罪和公眾場所行為不檢等罪行予以檢控,但相關法例並非萬能,罰則不重,也不具針對性。至前年協和小學試題外洩案,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再不能用以檢控偷拍裙底行為,遊蕩等罪行亦不適用於私人處所,導致「無法可依」,政府才開始無奈進行立法工作,惟令過去的一年多社會處於法律真空期。
對於法例涵蓋的「移花接木」影像,筆者亦是受害人之一,過去曾有人將筆者頭像移至色情照片,而現時亦有技術可以將影片「移花接木」,對當事人名譽、生活構成非常嚴重傷害。
今次立法修例是一個好的起步,後續應做好公眾教育,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識。香港對性暴力受害人的支援非常不足及落後,筆者一再促請政府公營醫院設立危機支援中心,一條龍解決司法、醫療、社會服務程序,不要讓受害者受多次傷害。由於早前發生有志願工作者性侵的個案,期望政府亦會着手修訂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以保護兒童,正視社會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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