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訂立窺淫罪
修例禁發布移花接木色情照
本港過去一直未有就偷窺、偷拍等罪行訂立針對性法例,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訂立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或發布私密影像等的新罪行。審議相關草案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指自己多年爭取將偷拍行為列為性罪行,批評政府一直拖拖拉拉,過去法律亦不具針對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修例的原則是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不應該作出偷拍等卑劣行為,否則會有嚴重後果。
草案訂立4個新罪行,包括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影像等,同時亦有多項修正案,涵蓋移花接木的影像,即是透過改圖,將某人的臉部移至色情照片的情況;又賦權法庭,可以要求網上平台和被告在指定時限內刪除未經同意下拍攝的私密影像。
葛珮帆:性暴力受害人缺乏支援
葛珮帆指婦女組織在過去10年發現不少走光黑點,而受害者被偷拍的地方包括政府公共圖書館、育嬰室、大型商場、港鐵站等,而影片在互聯網上流傳後難以刪除,部分影片甚至拍攝到事主樣貌,對事主造成極大傷害。
對於修例包括把色情照片移花接木亦屬犯罪,她坦言自己亦曾是受害者,被網民將其外貌貼到不雅照片上在網上流傳,希望是次修例能夠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她指不少人在網上群組分享及售賣照片,香港一早應將偷拍行為列為性罪行,惟政府一直拖拖拉拉。她指過去律政司只能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或以遊蕩罪和公眾場所行為不檢等罪行予以檢控,但相關法例並非萬能,罰則不重,也不具針對性。她又提到香港對性暴力受害人的支援非常不足及落後,促政府公營醫院設立危機支援中心,一條龍解決司法、醫療、社會服務程序,不要讓受害者受多次傷害。
鄧炳強:向公眾展示偷拍嚴重性
而鄧炳強則指現行法例並無針對窺淫的罪行,只會因應不同案件設不同刑罰。他指修例後的4個新罪行,最高監禁為5年,希望向公眾表示偷拍的嚴重性,不應作出偷拍等卑劣行為,否則會有嚴重後果,又指會賦權法庭處理偷窺影片,要求網絡平台刪除有關影片,保障受害人。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認為經修訂的法例對政府及平機會在社會上推廣平等、消除騷擾和歧視的工作大有幫助,而且可以加強保障市民,防止發生性自主權遭侵犯,以至不同形式的性騷擾行為。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則相信修例有助社會及前線執法人員理解影像性暴力會造成難以逆轉的傷害,又指修訂可以讓受害人循刑事司法渠道尋求公義,提升求助以至報案處理的意欲。
另外,昨日上午9時36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25歲女子在屯門屯隆街一扶手電梯上,被一名男子懷疑以電話偷拍「褲底」。男子當場被人揭破惡行,待警員到場向現場人士了解來龍去脈後,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拘捕該名姓區(40歲)男子,案件交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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