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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吸港澳人才 擬放寬延期居留期限

台灣擬放寬港澳專業人士申請當地延期居留,最長達一年。 台灣擬放寬港澳專業人士申請當地延期居留,最長達一年。
台灣擬放寬港澳專業人士申請當地延期居留,最長達一年。
【本報訊】台灣7月7日公布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建議,日前又預告會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圖以更寬鬆方法延攬港澳專業人才。草案將增訂港澳門特定專業人才及學生能以覓職為由,申請延期居留最長一年。
最長可居留一年
台灣的內政部指出,是次修法重點是允許港澳特定專業人才、學生以覓職為由,申請延期居留6個月,有必要再申請延長一次延期居留6個月,最多共延長一年。修訂草案又加入放寬就業金卡申請人及其隨同者申請居留及延期居留規定。
另有條文規定,經核准赴台就學者畢業後,許可居留連續滿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兩倍者,可申請在台灣定居。草案增訂,港澳居民在台就學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畢業後,可各折抵兩年及一年在台連續留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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