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潮58人畏罪潛逃 保安局追究到底
包括羅冠聰 梁頌恆 多匿 歐 美 英 台
本港先後經歷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2016年旺角騷亂及2019年反修例示威,社會上下慘遭黑暴蹂躪,不少涉案人士更潛逃海外。保安局數字顯示,截至今年7月31日,已有58人涉棄保潛逃及被法庭通緝,當中包括前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及梁頌恆、「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等,大部分被通緝人士均身處於歐美英或台灣。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於2016年旺角騷亂的被拘捕人士中,有3人未出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至於前年反修例示威之中,有31人未有出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另有24人未有按擔保條件向警方報到,合共涉及58人;至於與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有關的案件,則沒有被捕人棄保潛逃。
反修例示威拘逾萬人
鄧炳強表示,港府強烈譴責任何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為求自保而潛逃海外的人,又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虛偽和膽怯的行為;所有被通緝以及檢控的人潛離香港均屬逃犯,做法無視公義及蔑視法治,港府必定會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另就與反修例示威相關的違法事件方面,警方共拘捕10,265人,當中成年者有8,511人,1,754人為未成年者。至於被檢控人數則有2,684人。局方指,被檢控者有905人被定罪、282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6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視法庭」罪成。目前尚有1,173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至於旺角騷亂事件,警方已拘捕93人,全部為成年人,有65人被檢控,當中11人為學生。直至今年7月底,有36人被定罪,20人獲控方撤銷控罪,6人經審訊後無罪釋放。另外,2014年違法佔中事件,局方指所有調查工作均已完成,共拘捕1,003人,有127人被定罪,42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
黑暴案法援涉款近億
另外,因上述社會事件而申請或批准的刑事法援宗數,截至上月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申請有1,310宗,獲批有1,068宗,涉款約4,900萬元;而旺角騷亂有73宗申請,50宗獲批,涉款為4,070萬元。至於違法佔中事件則有24宗申請,15宗獲批,涉款約7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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