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楊家安 承認非妥為當選
【本報訊】2019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中,民主派參選人羅庭輝在元朗屏山北選區以兩票之差落敗。羅認為其對手、稱獲建制派推薦支持的獨立人士楊家安,在選舉中有不當行為,於去年一月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昨天開庭審理該呈請,但雙方均沒有到法庭,法官周家明表示,楊已同意在選舉中沒有在限期前提交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故兩人已達成協議,楊承認自己不是妥為當選。法官裁定楊非妥為當選,並下令楊支付羅的訟費。
敗選羅庭輝提選舉呈請
呈請人羅庭輝在入稟狀指,楊家安在選舉郵寄通函上,曾聲稱獲36位村代表等支持,但是實質呈交的書面同意書只有27份。羅又質疑楊與其團隊在選舉當日曾走進禁止拉票區,並涉嫌威嚇投票人士。另外,羅指楊未有取得足夠的證明文件便掛上橫額。選舉當日,在其中一個票站中,曾有支持楊的村代表聲稱要用洗手間而走進存放選票的樓層。羅又認為,點票期間,該區票站主任的處事手法有偏離程序之嫌,在處理問題選票時未有按正常程序蓋印,令他無法檢視問題選票,質疑票站主任受到威嚇。案件編號:HCAL 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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