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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宣揚港獨違國安法 「第二代美國隊長」受審

被告馬俊文去年10月底公開展示港獨標語。 被告馬俊文去年10月底公開展示港獨標語。
被告馬俊文去年10月底公開展示港獨標語。
【本報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於去年8月至11月期間,涉嫌多次在公眾地方及接受媒體採訪時宣揚港獨口號,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告昨天在區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指被告於20個場合中,不斷公開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稱「光時」意思奪回主權
控方指,30歲被告馬俊文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全港各處商場、政府總部外及警署外的公眾地方,不斷公開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其煽動行為包括重複高叫,或帶領市民叫喊口號,又展示印有口號的紙張,包括「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被告又曾於接受訪問時宣揚港獨思想,表示其訴求乃香港獨立,又指港區國安法只是裝飾。被告又稱「光時」口號的意思乃是奪回香港主權及實現香港獨立的革命。
案發期間先後6次被捕
控方又指,被告呼籲學校之間討論香港獨立,又呼籲公眾於每月8、15、21、22、31日等5天聚集呼叫口號,「宣揚獨立意志」,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來臨。被告稱自己即使被捕,仍會繼續行動,又認為討論及宣揚香港獨立並不犯法,集會及叫口號乃基本權利。
被告在其社交網頁及Telegram帳戶中發文,呼籲公眾出席集會。被告於案發期間先後6次被捕,前5次被捕獲警方保釋後,亦有接受傳媒訪問,重複相關言論。
案件編號:DCCC 1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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