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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偷櫃機$2100 上海政協表證成

被告李可莊否認盜竊罪。 被告李可莊否認盜竊罪。
被告李可莊否認盜竊罪。
【本報訊】上海市政協委員李可莊涉嫌在櫃員機順手牽羊,偷取他人遺下的鈔票。李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開審。警員供稱,警方經調查後上門拘捕被告,被告即場在警誡下說:「我一時貪心拎咗2,100蚊,我依家好後悔」,但警員卻沒有在記事簿內記錄該段招認內容,警員向法庭解釋是一時忘記,又指如非被告即時招認,他不會立即把被告帶返警署調查,又否認曾在警署內對被告說盜竊罪不會留案底及一般是罰款了事。辯方指該招認不是事實,反對把它呈堂成為證據。
律政司拒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51歲被告李可莊,報稱是公司董事,他被控於2020年6月11日,在中環雲咸街南華大廈地下中國銀行櫃員機,偷竊屬於黃澤明的2,100元現金。據知,辯方在開審前曾去信律政司,商討案件能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但建議不獲律政司接納。黃昨天供稱,當日下午他到中環萬年大廈內一間診所看病,由於診所只收現金,他便到附近的櫃員機提取2,100元,但他忘記取錢,只拿回銀行卡便離開,直至他回到萬年大廈才發現身上沒有現金,於是連忙折返並沿途尋找失竊金錢,最終報警處理。控方已舉證完畢,法庭裁定控罪表面證據成立,押後至今天續審。
案件編號:ESCC 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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