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職工盟稱解散 或工運新轉機
近日勞工界最關注的焦點,是職工盟宣布解散。筆者跟職工盟交手多年,並認為各工會雖有不同政治取向,但總希望能一起為勞工權益奮鬥。可惜職工盟多年來的運作方式讓工運純粹政治化,還將工運作為政治工具,實在令勞工界無法苟同。
政治掛帥 分化勞工
筆者所指的「工運政治化」,不只是說工人運動有政治目的,更大問題是有工友內部的政治目的。事實上,工運的核心應是以工友為根本、以行業工友的大團結為運動基礎,然而,過去職工盟往往以分化行業工友為目的,例如在勞資談判期間,尤其是當一個行業內有不同細分不同工種,而不同工種往往有不同代表的工會的情況下,職工盟就習慣根據主流工會提出的訴求,主張更高的叫價,以便去發動「社運式工運」。
回看2007年紮鐵工人事件和2013年貨櫃碼頭工人事件,或令當時社會大眾感到很矚目,「矚目」是他們想要做到的效果,可是他們會在這邊鏡頭前轟轟烈烈地高高舉起,然後在那邊利用大眾對勞資談判的「資訊不對稱」而輕輕放下,並重新包裝,自吹自擂,社運造神。他們的工運動作帶給普遍工友的實利有限,甚至比談判前更差,更甚者是曾因誤判情勢令工友們失去工作。這些例子在一些工會前輩的若干著作中都有不少記述,讀者可作參考。
至於「集體談判權」,職工盟當年那個沒有經立法局法案委員會審議的所謂議員私人條例草案,方案內容有嚴重缺失,無法促成有效集體談判機制。而職工盟也從來沒有解釋當年為何可以令勞方能「一步到位」跟資方談判,以及他們的所謂「集體談判」的定義。再說,集體談判權應是涵蓋企業性集體談判、行業性集體談判和整體性集體談判3個層次的。前文提到的紮鐵工人事件涉及的是行業性集體談判,而大家常聽到的勞工顧問委員會則是整體性的集體談判。
工聯會扎根香港、服務工友超過70年,筆者一直相信工運必須以行業的從業人員為本,這也正正是民主的基礎。反觀職工盟多年來一直不積極參與真正的集體談判,甚至多次企圖以「攬炒」方式,在立法會中反對勞顧會達成集體談判的共識。這樣的一個只求政治掛帥、以分化勞工為手段的職工會聯會,利用貌似工運的幌子謀取政治利益甚至不當的金錢利益,絕不是一個為打工仔謀福利的團體。
職工盟的解散,還需要會員大會依照該組織章程和職工會登記條例所規定運作,其最終去向仍有待其程序完成才能作定論。筆者倒認為隨着該會的落幕,象徵新時代工運的開始,能讓各工會團體更團結協力,對過去香港一直未完善的勞工權益和保障問題、對新經濟模式下打工仔所面對新的勞動保障問題、對大灣區融合和一帶一路下受薪階層的保障問題,團結一致,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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