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冀下屆立會完成審議23條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實施已超過一年,反而多次被港府形容為「香港憲制責任」的《基本法》23條仍未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早出席電台節目後回應指,認為現時在回歸以來最佳時機進行第23條立法,將會進行法例草擬等基本工作,預計會交由下屆立法會進行審議。
鄧指出,港府有責任進行立法,涵蓋國安法未有的內容。他表示2003年提出立法建議的版本是起點,現時經過17年,本港社會出現翻天覆地的改變,包括在過往2年出現顏色革命、本土恐怖主義,相信市民都看得清晰,不希望情況重現,所以現時是最適當的時機進行立法。鄧炳強指要更新法例,例如就國安法立法後,有案件陸續審判,會考慮法庭判決及判詞更新《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內容,及增加適當條例應對香港發生的間諜行為。
涵蓋國安法未有內容
鄧補充指,現屆立法會會期不足處理此複雜法例,期望下屆立法會會期可完成審議,而政府換屆不影響工作,現時要進行準備,開始草擬法例藍本。他認為港府未來應與社會解說清楚,要視乎屆時的實際情況決定諮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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