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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案 3被告重囚

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附近,警方其後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 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附近,警方其後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
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附近,警方其後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
百計示威者近佐敦集結 築竹陣掟汽油彈
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時,香港理工大學於11月中連續多日發生衝突,警方在同年11月18日拘捕多人,其後5名被捕男子被控暴動等罪,他們不認罪受審,當中3人暴動罪成,餘下被告當中,亦有一人因管有索帶而罪成。4人昨天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指當日案發地點被人當成戰場,認為當晚是一場大規模、暴力情況持續近兩小時的暴動,考慮3名被告當日刻意在現場,顯然有目的去破壞,判處3名被告就暴動罪名,即時監禁5年至5年8個月不等。另一管有索帶罪成的被告被判囚8個月。
4名被告依次為郭俊明(25歲,廚師)、姚俊暉(35歲,教師)、丁培基(28歲,送貨工人)及蔡潤庭(25歲,侍應)。他們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於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郭及姚另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郭被指管有37條膠索帶,姚則被指管有一把剪刀及7包膠索帶。
一人管有索帶 判囚8個月
案發當晚8時許,數以百計示威者於佐敦一帶集結,他們向警方掟汽油彈及硬物,亦有示威者附近築起竹陣及縱火。有警員在圍捕示威者時,遭蔡用汽油彈攻擊。事後警方在加士居道上搜出19支汽油彈及弓箭。
暫委法官王詩麗表示,當日示威者手持不同武器,把案發地點當成戰場,彌敦道一帶熊熊火光。身處現場的警員事後形容場面混亂危險,示威者攻勢猛烈,又有警員說當晚的情況是自己執勤20年內未曾遇見。
法官引述各被告的求情,指郭俊明早年喪父,由母親獨力養大,他在中一輟學後,開始工作養家,擔心自己入獄,會連累弟弟被迫放棄學業。姚俊暉在專上畢業後經營補習社,他是家中獨子,父親已經離世,使他成為家庭的經濟支柱。丁培基只是中一的教育程度,曾是隱蔽青年,他與父母關係疏離,一直跟祖父母同居,祖父在求情信中冀丁服刑後,能夠老實做人。
蔡潤庭則在求情信中認錯,希望能早日出獄照顧母親。惟法官量刑時強調,即使被告背景淒涼,但是判刑仍須打擊罔顧法紀、危害社會及警察安全的行為。法官又指,考慮3名被告當日刻意在現場,顯然有目的去破壞,故判處郭、丁及蔡分別入獄5年2個月、5年及5年8個月。姚則判囚8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56/2020
有警員作供時表示,當日示威者攻勢猛烈,執勤20年內未曾遇見。有警員作供時表示,當日示威者攻勢猛烈,執勤20年內未曾遇見。
有警員作供時表示,當日示威者攻勢猛烈,執勤20年內未曾遇見。
蔡潤庭判入獄5年8個月。蔡潤庭判入獄5年8個月。
蔡潤庭判入獄5年8個月。
姚俊暉被判囚8個月。姚俊暉被判囚8個月。
姚俊暉被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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