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漏藥累鄧桂思肝病亡 聯合醫院兩醫生除牌緩刑
兩女之母鄧桂思2017年因乙型肝炎病發,出現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死亡。經調查後,時任聯合醫院醫生的林治崑及陳小劍涉沒有適時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導致患者乙肝病發。二人被控在明知患者是乙肝帶病毒者的情況下,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而無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醫委會昨日裁定兩名涉事醫生專業失德罪成,判林治崑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陳小劍被判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向遺屬鞠躬道歉未獲回應
兩位醫生庭上即席向死者家屬讀出道歉信及鞠躬道歉,但未獲回應。判決公布後,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被問及事件,證實其中一名涉事醫生事發後已經離開醫管局,他拒絕透露其身份。資料顯示離職者是陳小劍。
案情指,患者鄧桂思2008年的醫療紀錄已列明,她為乙肝帶病毒者。2017年1月,鄧因「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病」到聯合醫院求診,獲林治崑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並有解釋類固醇藥物的好處和壞處,但未有處方抗病毒藥物,避免乙肝發作。患者於同年2月覆診,由陳小劍應診,當時病人情況有好轉,病人獲降低類固醇劑量,但同樣未獲處方抗病毒藥物。
2017年4月初,患者乙肝病發,出現急性肝衰竭,需要換肝,她獲轉送瑪麗醫院治療,同年8月病逝。林於初步偵訊委員會作供時承認個人失當,料當時因其他事情分心,但明白並非合理理由。陳則表示,當時根據醫療紀錄,假定了林已經提出過處方抗病毒藥物,但被患者拒絕,故沒有再次提出,他同樣承認做法不當,當時理應向患者及林了解實情,並處方藥物作出補救。
控方指理應意識病發風險
控方表示,案件反映兩名醫生的警惕性不足,又引述專家報告指,患有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病的乙肝帶病毒者,服用類固醇後乙肝病毒發作,是公認的併發症,二人應診時若能處方相關藥物,能大幅降低患者病發的風險。而且,兩人皆是有經驗的專科醫生,理應充分意識到乙肝病發的風險。即使有安排緊密覆診及肝功能檢查,他們的疏忽都不可接受。
辯方求情指,兩人是初犯,事發後已作補救措施,包括審視所有接受類固醇治療的乙型肝炎病人有否服用抗病毒藥物、審視醫管局對乙肝病人服用類固醇指引,也設立電腦自動警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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