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英警告涉港國安法者 勿赴與港有引渡協議國 港保安局:依法追究犯罪分子
捲李宇軒案 英金融家稱接通知
《港區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即使涉事人不在香港,同樣可予執法。美國傳媒近日報道,英國政府警告當地被指涉及港區國安法的人士,呼籲他們應避免前往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避免因港區國安法被捕,報道提及涉12港人案被告之一李宇軒的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及兩匿名人士均接獲警告。英國政府的行動對不少早前抵達當地、以逃避港區國安法繩網的香港嫌疑者均有阻嚇力。本港保安局表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無論其身份或背景,或身處何地,特區政府必依法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又敦促外國政府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羅冠聰走佬英國 遭港通緝
翻查資料,不少涉及黑暴及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已到英國求庇,當中包括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警方通緝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部分則是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指控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及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等,他們都屬於英國政府警告之列。
保安局回應時指,港區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特區政府都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局方又指出,對於那些死心不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特區政府定必依法追究到底,並敦促外國政府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英外交部:不評論「私人會議」
外電報道時,引述布勞德指,英國外交部於本月10日發電郵給他,之後在一場視像會議讀出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清單。布勞德稱,外交部認為要通知他,因為港區國安法不只針對身處香港司法轄區的人士,境外人士亦受影響,英方向他透露正聯絡所有被指涉及港區國安法的人士。另有兩位匿名人士證實英國政府接觸過他們。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不評論「私人會議」,僅稱外交部的對港旅遊警示列明港區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外的活動。
翻查資料,布勞德涉及12港人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該案在上月19日於高等法院再提訊,兩人均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案情提到,在2020年李宇軒和英國保守黨議員等,討論了「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如何協助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和日本議會對華聯盟(JPAC)。當中布勞德曾計劃與其他政界人士討論日本的《馬格尼茨基法案》,向內地及香港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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