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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場館做得太慢 推動體育淪空談

本港仍缺乏運動場地設施。 本港仍缺乏運動場地設施。
本港仍缺乏運動場地設施。
調查:5年後仍欠56球場田徑場 議員炮轟
港隊在東京奧運、殘奧及全運會取得佳績,燒起全城「體育熱」,惟本港體育設施規劃及建設卻大落後。民政事務局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顯示,5年後地區室內標準多用途球場、足球場/欖球場等供應出現短缺,至於用作區域性暨比賽或培訓的設施仍有不足。在舉辦國際活動的設施方面,香港需待啟德體育園於2023年啟用,才有首個全港性主要運動設施。有議員批評部分已規劃用途的土地更在「曬太陽」,斥政府翻新及興建運動場地進度「做得太慢」。
民政事務局早前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提交「香港運動設施供應顧問研究」報告,研究按統計處2026年人口推算預測設施所需供應數量。在地區層面而言,本港5年後仍欠缺49個室內標準多用途球場、3個足球場 /欖球場,及4個田徑運動場。至於提供區域性暨比賽或培訓的游泳池、戶外標準多用途場地及足球場 /欖球場就各欠一個,室內標準多用途場地及戶外網球場仍差4個及3個。
設施標準難與國際接軌
在大型體育場地舉辦國際賽事,有助推動本地體育發展盛事化,惟本港體育設施標準似乎難與國際接軌。報告結果顯示,現有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沒有就運動場地的土地要求與規格,例如尺寸和座位數量提供理據,並說明要求與規格由來。顧問建議政府設立檢視機制,以確保設施設計標準能夠符合最新的國際標準。
另外,在計算設施供應的標準上,研究報告指《標準與準則》現時只計算設施實際數量,以確定有否供應過盛或不足情況。惟該方法未顧及開放時數和維修時間等因素,亦可能引致「重複計算」等問題。報告建議改用計量「設施每周用戶時數」,以標準方式計算運動設施供應。
局限市民可選運動項目
被問及政府在規劃本地體育設施方面是否有所落後,議員鄭泳舜指運動場地嚴重不足,局限市民可以選擇的運動項目。他又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預留土地用予興建社區設施或中、大型體育場地,惟不少地方仍在「曬太陽」,批「霸咗個地又唔起」。另外,他又指有體育場館規格不符國際標準,應該盡快進行重建及翻新,並改善預約場地服務,杜絕「炒場」情況再現。
在場地供應之外,政府如投放足夠資源亦有助體育精英化及普及化。其中政府於2018年至19年度向「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注資60億元,基金現有結餘約為108億元,料可應付體院未來約10年財政需要。政府在2018年至2022年亦共投放近200億元推廣普及體育。
鄭指政府為推動運動發展設立多項基金,惟使用情況未算理想,舉例指「香港運動員基金」進一步支援運動員修讀學士學位以上的課程,但申請人數未算多,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原因及問題,讓有關基金可獲妥善運用。
全港性、區域性及地區主要運動設施供應差距(按2026年人口推算)全港性、區域性及地區主要運動設施供應差距(按2026年人口推算)
全港性、區域性及地區主要運動設施供應差距(按2026年人口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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