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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應改革 引入具新思維人才

港深有別:大埔工業邨閒置土地嚴重,港府有地唔識用。 港深有別:大埔工業邨閒置土地嚴重,港府有地唔識用。
港深有別:大埔工業邨閒置土地嚴重,港府有地唔識用。
【本報訊】香港建屋進程慢吞吞,一個發展計劃由申請審批、城規、環評、到發展局轄下部門完成各自流程,不但費時耗錢,也嚇怕不少財力中等的中小型發展商。
有議員認為,負責香港城市規劃及建設項目審核的城市規劃委員會需要大改革,又指現時的《城市規劃條例》諮詢程序重複,一個土地改劃用途需經過3至4次諮詢,但有關人士申請改劃土地用途時已提出理據,並進行諮詢,現時部分程序根本有重複操作之嫌。再者,城規條例上次修訂已經是2004年,有必要盡快改革,刪走或壓縮諮詢時間。
議員劉國勳認為,城規會有必要改革,並引入具有新思維人才。相比現時委員來自不同界別,他建議改革後的城規會成員應由熟悉房屋發展的專才所組成,該會負責「把關」,另需引入上訴機制,如協助個案達標通過申請,毋須反覆申請而耽誤發展進度。
可效法深圳一條龍審批
本報早前已向政府獻藍圖,建議簡化審批程序,如借鏡及效法深圳,推出簡化審批程序,由一個專責部門提供規劃、發展、發牌等一條龍審批服務,據當地經驗,社會和政府投資房屋建築項目從進入網上審批系統到完成不動產登記的審批,整個過程的審批時限分別為45個和97個工作日,精簡程序後可縮短至30個和41個工作日。
事實上,香港建築審批程序複雜早為地產建設界所詬病,每當要發展一個新項目,必須經過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等多個部門審批,手續諸多繁複、冗長,發展也因此被一再拖延。
港深有別:與本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審批簡化,發展高效。港深有別:與本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審批簡化,發展高效。
港深有別:與本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審批簡化,發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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