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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巴士女客傷女警 銷售員囚逾6個月

被告謝嘉豪(右)被判監6個月14天。 被告謝嘉豪(右)被判監6個月14天。
被告謝嘉豪(右)被判監6個月14天。
【本報訊】有非禮前科的電腦銷售員於簽保守行為期間,在巴士非禮女乘客,一名休班女警試圖阻止他逃走時,更被他由巴士上層拖行至下層,致頭部撞傷及肋骨骨折。他於兩周前已承認非禮及嚴重傷人罪,暫委裁判官朱文瀚昨天在東區法院判刑時指,被告雖然不是有意圖使用暴力,但其行為鹵莽,被告當時必定知道逃跑會有很大可能令女警跌倒,兩項控罪都不可以判緩刑。法庭判被告監禁6個月14天,他因違反了簽保守行為令,須向法庭交回當時自簽的1,000元。
32歲被告謝嘉豪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一輛城巴巴士上非禮女子X,以及於同日在薄扶林道香港大學西閘外一輛城巴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韓婉芬。
女警頭部撞傷肋骨骨折
案情指,當日X坐在涉案巴士上層後方右邊窗口位置,行車途中突然感到被人兩度從後觸碰胸部,每次掃胸3下,她遂向後望並見被告坐在她後方,於是與被告對質及表示要報警,被告則不斷向X道歉。同車的休班女警長韓婉芬上前協助X,巴士車長得知事件後亦把車停下,等待警員到場。此時被告突然站起來逃走,韓雖捉着被告,卻遭他扯落樓梯,令韓身體多處受傷,包括肋骨骨折。被告其後成功逃去,警員調查後,於案發3日後終將他拘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逃跑時不知道休班女警的身份,對間接令她受傷感抱歉。辯方呈上被告父母及女朋友的求情信,以及由心理科醫生撰寫的報告,冀法庭接納被告坦白認罪、真心悔改及希望重新做人。 案件編號:ESCC 12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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